为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2023年度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3·15”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方案》通知,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2023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为期7个多月的全省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此次全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建筑消防设施产品抽查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西国海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山西华测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抽查工作严格按照《2023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方案》进行,共抽查363家使用单位的22类37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9%。
二、抽查具体情况
(一)全部合格消防产品
1.手动报警按钮。共抽查1家使用单位的1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动作性能试验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2.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共抽查15家使用单位的1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壁厚测量、灭A类火性能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3.逃生缓降器。共抽查7家使用单位的7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不同负荷下的下降速度、抗跌落性能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4.排烟防火阀。共抽查13家使用单位的14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耐火性能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5.消防水带。共抽查14家使用单位的14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试验压力下状况、爆破压力、膨胀率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6.消防水枪。共抽查12家使用单位的12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7.消防接口。共抽查10家使用单位的1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密封性能、水压强度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8.灭火贴。共抽查7家使用单位的7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湿热试验后灭火性能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存在不合格情况消防产品
9.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共抽查33家使用单位的34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材料阻燃性能、一氧化碳防护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
10.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共抽查33家使用单位的33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静电放电试验、火灾灵敏度试验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
11.灭火毯。共抽查21家使用单位21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手持件与包边阻燃性能、绝缘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
12.防火门。共抽查19家使用单位19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耐火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1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共抽查32家使用单位的32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充放电试验、恒定湿热试验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1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共抽查32家使用单位33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充放电试验、恒定湿热试验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15.防火阀。共抽查13家使用单位1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耐火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16.防火卷帘。共抽查16家使用单位的16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帘面漏烟量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17.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共抽查33家使用单位34批次产品。按照标准规定检验了爆破压力、爆破口情况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18.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共抽查4家使用单位4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灭火剂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19.洒水喷头。共抽查29家使用单位的3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流量系数、静态动作温度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20.室内消火栓。共抽查3家使用单位3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外观质量、密封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21.消火栓箱。共抽查1家使用单位1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外观质量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22.排烟阀。共抽查15家使用单位1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三、工作要求
各地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责令使用单位及时更换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符合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要纳入信用管理;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移交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3·15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抽查情况汇总表
2、建筑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地方抽查现场检查判定情况汇总表
3、建筑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监督地方抽查检验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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