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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消防技术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4/26 17:53:24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持续强化消防技术服务监管,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执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总队决定分三个阶段有重点地开展2022年度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将第一阶段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在山西省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业条件检查主要针对2021年11月1日以后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信息并开展执业活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完成100%全覆盖检查;其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太原支队检查比例不低于10%,其他支队100%全覆盖。工作履历核查主要针对2019年之后(含2019年度)考取资格证的执业注册消防工程师,核查范围为从业条件检查抽取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注册执业的消防工程师。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质量管理体系。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履历
  资格考试前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四、检查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版)
  (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支队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履历核查由其注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在地支队组织,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地支队、工作履历涉及地支队要做好协同配合。专项检查结束后,各支队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建立更新基础台账,梳理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各支队监督检查数据(附件1、附件2)于6月3日前报邮箱zhangzq@sx。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二)严格执法执纪。各地要严格按照总队专项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事实,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使用,依法依规处理;要同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全数纳入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舆论宣传。总队将面向社会发布专项检查有关内容,各地要加强媒体宣传,广泛争取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引导社会单位向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自觉抵制虚假报告、劣质服务;对举报投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受理核查;对专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组织集中曝光,营造全社会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履历核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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